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达莫案里另一个关键人物但剧里没有演:达莫的缓刑假释官 Donna Chester。由于剧里没有演这一段,似乎令很多观众以为 “达莫杀人很容易,因为都没人管啊”,甚至觉得 “看到没,白男犯罪多容易” 等理解,但其实恰恰相反。现实里,达莫在他的213公寓里(1990年5月~1991年7月22日)一共杀了12名受害者,这些都发生在达莫的缓刑期内。也就是说,他当时是受监管状态的。而且他不仅被监管,还一直持续参加与戒酒和心理/精神的相关治疗项目。说白了,在那段时间里,达莫是不间断地和缓刑官,心理医生,精神科医生,咨询师等各种相关专业人士打交道。然而期间不仅没有一个人发现达莫有极高危险性的异常,反而给予达莫好评,说他是他们遇到过的最配合,最服从的一个。现实发生的情况是这样的:1988年9月达莫猥亵一名 13 岁男孩(受害者14岁老挝少年的哥哥),198九年1月30日定罪,198九年5月23日宣判5年缓刑和1年惩教院。达莫完成10个月服刑后获得缓刑释放,开始了他的5年缓刑假释。自1990年3月开始(至1991年7月23日),Donna Chester 担任达莫的缓刑官。他们最后一次会谈是 1991年..全文更精彩会员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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